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安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 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并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安永担任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安永确定2023年度审计 费用。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2 年末,安永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
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
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54.9 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2.82 亿
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 22.7 亿元人民币)。安永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 7.63 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安永审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共有 5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20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2 家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赐花女士,于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至 2013 年及 2016 年至今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2016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1 家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 家
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8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委员审议,认为安永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续聘安永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