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改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
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胡颖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陈大同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离任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大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大同先生离任后仍然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约束,即在其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次变更事宜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陈大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胡颖平先生简历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胡颖平先生简历
胡颖平,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计算
机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广州南方高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
师;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新世纪风舟通信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软件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及
副总裁等职务;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北京屹唐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
级咨询顾问;201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胡颖平先生未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