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陈大同先生外的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情况
近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
以上的股东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璞华”)出具的《董事(非独立董事)提名函》,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陈大同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元禾璞华提议改选胡颖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陈大同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离任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大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大同先生离任后仍然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约束,即在其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次改选事宜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陈大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改选董事相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胡颖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为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
运作,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拟改选胡颖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仍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颖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胡颖平先生的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颖平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相关书面承诺;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胡颖平先生简历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胡颖平先生简历
胡颖平,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计算
机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广州南方高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
师;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新世纪风舟通信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软件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及
副总裁等职务;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北京屹唐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
级咨询顾问;201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胡颖平先生未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