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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美利信: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9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选举

                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小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方小斌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小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7,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4%,其股份变动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方小斌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方小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为保证公司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金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冯成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金金先生,出生于 1987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重庆长江电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
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重庆大江美利信压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员、采购
主任、精益专员、信息化项目经理、机加分厂厂长、压铸分厂厂长,2015 年 8月至2024年2月历任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压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4 年 2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监兼机加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金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美利信创业板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金金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冯成龙先生,出生于 1988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
计师,本科学历。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襄阳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会计员、财务核算室主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2023 年 11月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成龙先生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份 1,200 股,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美利信创业板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成龙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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