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6.10 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
3-1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3,754.07
减:发行费用 11,254.51
募集资金净额 142,499.56
减:2024 上半年投入金额 3,000.00
减:2023 年度投入金额 85,659.07
减:现金管理金额 42,5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857.0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197.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46,974,985.48 元。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名称 余额
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18500002373 超募资金 5,459,099.28
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8029200607191 研发中心及信 3,900,941.60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息化建设项目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8029200607191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现金
4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44050169101100000890 管理结算账户 112,614,330.56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44050269101100000005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支行
6 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 810305888880010399 募集资金现金 614.04
公司白云支行 管理结算账户
7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10305488880010400 大额存单 160,000,000.00
司白云支行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74473970158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司深圳坪地支行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899999603000087765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司深圳龙岗支行
合计 546,974,985.48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129.56 万元(其中 2,038.15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 万元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 2,129.56 万元
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含)。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2,500.00 万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内
募集资金总额 142,499.56 投入募集资 3,00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募集资金总 88,65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