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时限
达到 10 天,从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任何一名拟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源晓燕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李 立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唐乾东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