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在福建省邵武市经
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WANG
CHENGRI(王承日)、郑宇润、洪春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
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64,5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922,35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8,785,293.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王承辉先生、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黄春荣先生、郑宇润先生、聂志明先生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王芳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 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黄春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郑宇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聂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葛晓萍女士自 2020 年 11 月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6 年 11 月任期将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将依法在葛晓萍女士任期届满前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葛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梁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董学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4:30 在福建省邵武市经
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 2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承辉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06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福建中科远翔纳米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无机盐协会无机硅化物分会副会长、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双百计划”之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承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338,83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47.01%,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芳可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经理 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2、王芳可先生,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14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博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0.05%,与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3、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新加坡国
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0.05%,与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4、黄春荣先生,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采购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春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1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7.3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