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8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810 万元变更为 6,415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4,810 万股变更为 6,415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
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拟将公司营业期限由“自 2006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56 年 10 月 25 日至”变更为“自 2006 年 10 月 26 日起
至长期”。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作为公司上市后正式适用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 经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50700793779818M。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2022 年 4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5 万股,
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公 司 。 英 文 名 称 : Fujian Yuanxiang New
Materials Co.,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1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50 年,自 2006 年 10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月 26 日至 2056 年 10 月 25 日止。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新增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所认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公司前身福建远翔化工有限股份,公司系由公司前身福建远翔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公司各整体变更而设立。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 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所代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详见下表:
出 表的净资产实缴出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
序 发 认购股份 持股比 资 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详见下表:
号 起 数(万股) 例(%) 方 出资时间
人 式 出
发
王 净 序 认购股份 持股比 资
1 承 2303.33 62.25 资 2015.6.30 起 出资时间
辉 产 号 数(万股) 例(%) 方
人
2 福 546.67 14.77 净 2015.6.30 式
建 资
省 产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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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6 承 2303.33 62.25 产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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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股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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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 370 10 资 2015.6.3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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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净 同 净
4 春 360 9.73 资 2015.6.30 创 资
荣 产
净 7 业 546.67 14.77 产 2015.6.30
5 陈 120 3.24 资 2015.6.30
平 投 折
产
合计 3,700.00 100.00% _ _ 资 股
有
限
公
司
净
李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