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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以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 186 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虎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叶秋菊女士主持。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12 人,代表股份 37,248,54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0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209,28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37,039,2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732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107 人,代表股份 7,330,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49,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7,281,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2.1350%。

  3.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保荐代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2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4%;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21%;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66,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52%;反对 4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4%;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47,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4202%;反对 4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202%;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6%。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5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67%;反对 4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5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55,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5198%;反对 4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202%;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本次交易中,股东姜虎林先生、叶秋菊女士、鲁华先生及姜虎林先生直
  接控制的法人股东淄博网之翼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关联股东
  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1,374,79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毛海龙、于凌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