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4-040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 2,446,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46,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446,600 股后的 144,353,4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44,353,400
股×3 元/10 股=43,306,02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
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43,306,020 元/146,800,000 股*10 股 =2.95000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5000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6,8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191,600 股后股
本 144,60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新增回购股份 255,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446,600 股。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46,600 股后的
144,35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
红总额 43,306,02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00,000 股剔除回
购专户持有股份 2,446,600 股后股本 144,35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
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前进东街 29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杜银婷
咨询电话:0312-5802962
传真电话:0312-580296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