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宇翔先生、贺凯谋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现因贺凯谋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刘丽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贺凯谋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宇翔先生、刘丽敏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贺凯谋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07日
附件:刘丽敏女士简历
刘丽敏女士,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具有12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主要负责或参与盛景微IPO、永兴材料非公开发行、洛阳钼业重大资产收购与再融资、亨通光电再融资、中天城投私募债、长峰集团小公募债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