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96 深市 新巨丰


首页 公告 新巨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新巨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4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9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BLACK RIVER FOOD2 PTE. LTD.及北京厚生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厚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52,646,8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64%,本公告所述公司总股本均按照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的股东 BLACK RIVER
FOOD2 PTE. LTD.(以下简称 BRF)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即不超过 8,332,87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

  持有公司股份 36,62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9%)的股东北京厚
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厚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厚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8,332,877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BRF 和苏州厚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BRF                    52,646,818                  12.64%

        苏州厚齐                  36,624,000                    8.79%

          合计                    89,270,818                  21.43%

  注: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

  BRF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8,332,87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苏州厚齐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8,332,87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BRF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
该等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本企业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 BRF 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 BRF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苏州厚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承诺如下:本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本企业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苏州厚齐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苏州厚齐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BRF 和苏州厚齐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股东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的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BRF 和苏州厚齐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3、BRF 和苏州厚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破发的情形,不存在破净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BRF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苏州厚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