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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82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