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96 深市 新巨丰


首页 公告 新巨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新巨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新巨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60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草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草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的提示函,公司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提示建议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并与市场监管总局及时沟通,尽快推动后续审查事宜,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收购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以下
简称“JSH”)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纷美包装”)377,132,584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约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后续工作。


    针对本次交易是否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公司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审慎评估和论证。如《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和《问询函回复》披露,本次交易后公司未取得纷美包装的控制权,也不会对纷美包装施加决定性影响。公司关注到纷美包装已公告提及纷美包装针对本次交易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递交反垄断申报。公司从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已向市场监管总局就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的具体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和请示汇报。截至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未被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就本次交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2023年7月4日,公司收到市场监管总局的提示函,市场监管总局建议公司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为积极稳妥推进本次交易,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人的股东权益,经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公司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后,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申报开展后续审查工作,公司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与市场监管总局及时沟通,尽快推动后续审查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发布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机关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关程序履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及时发布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