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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新巨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58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1,554万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3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的调整。另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徐雅卉

  咨询电话:010-8444 7866

  传真电话:010-8444 7877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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