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7.4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3,200,000.00 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46,588,000.00 元(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 48,788,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2,200,000.00 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626,612,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382,903.5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04,029,096.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0,402.9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22,713.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98.77
项目投入 C1 2,799.5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44.91
项目投入 D1=B1+C1 25,512.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43.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6,134.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6,284.83
差异[注] G=E-F -150.81
[注]差异系使用票据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135.71 万元,发行费用未用募集资金支付
15.1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与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授权管理层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转出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授权管理层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转出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签订和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4 个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3041060000031559 74,235.05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3041060000032656 19,048,517.15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3041060000032672 43,716,955.80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3303041060000033993 100,000,000.00 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5890100100436764 8,002.78 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乐清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乐清支行-大额存单 355890100200342449 50,000,000.00 大额存单
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乐清支行-大额存单 355890100200342704 50,000,000.00 大额存单
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2005577 555.56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大额 722400041 100,000,000.00 大额存单
存单账户
合 计 362,848,266.34
三、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反应速度,增强核心客户配套供货能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6,038.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