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3035 号《审计
报告》,2023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384,840.72 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为 43,385,288.50 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4,338,484.07 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3,932,766.84 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6,317,618.46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626,904,296.9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3,932,766.84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 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估计
分配现金股利 3,600 万元(含税),共计转增 2,880 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
年度分配。在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