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4-030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总股本 158,451,52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0.95 元,共计派现
15,052,895.2550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47,535,4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5,986,987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158,451,5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5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8,451,52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5,986,987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
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8 TBP 3Doctors(HK)Limited
2 03*****847 张阳
3 01*****009 于春江
4 03*****885 栾国明
5 00*****065 林瑞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序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号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 34,647,150 21.87% 10,394,145 45,041,295 21.87%
流通股份
2 无限售条件 123,804,379 78.13% 37,141,313 160,945,692 78.13%
流通股份
3 股份总数 158,451,529 100% 47,535,458 205,986,987 100%
八、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205,986,987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3798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 831 栋
咨询联系人:田晓楠
咨询电话:010-62882959
传真电话:010-62882959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