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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三博脑科: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3-033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卫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蔡斌斌先生、徐向英先生、孙吉让先生、林志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明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卫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10-62882959

    传    真:010-62886792

    电子邮箱:sbnkbod@sbnkj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 50 号 23 号楼 105 室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1、张阳,男,1965 年 10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 年至 1992 年,曾在北京照相机总厂、北京海淀北科仪器厂工作;1992 年至2004 年,任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至 2014年,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张阳先生担任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副会长、北京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终身名誉会长。

    张阳先生现持有公司 16,781,3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与于春
江、石祥恩、栾国明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构成三博脑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胡卫卫, 1984 年 9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6
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学士学位,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2006 年至 2010 年,河南中光学集团工程师、项目专员;2010 年至 2012
年, 南方工业集团交流干部; 2012 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胡卫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118,450 股股份,
通过博仁众信间接持有 11,026 股股份,通过益博创拓间接持有 207,417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336,8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胡卫卫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蔡斌斌,男,1967 年 6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医疗管理专业,硕士研
究生学历。1989 年至 1996 年,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投资二处科员;1996 年至1998 年,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一处主任科员;1999 年至 2003 年,任建设银行山东分行直属分行副行长;2003 年至 2007 年,任天勤证券行政总裁;2008
年至 2010 年,百福泰融投资管理公司总裁;2010 年至 2015 年,任金秋控股集
团副总经理兼地产板块总裁;2015 年至 2017 年,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蔡斌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107,682 股股份,
通过博安仁和间接持有 18,274 股股份,通过益博创拓间接持有 207,417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333,3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斌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徐向英,男,1973 年 7 月出生,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至 2009 年,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科教处处长、医务处副处长;2009 年至
2013 年,任天津医科大学宝坻临床学院副院长;2013 年至 2017 年,任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副局长/副主任;2017 年至今,历任公司医疗总监、副总经理,现兼任北京三博院长、河南三博院长,公司副总经理。

    徐向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26,920 股股份,
通过博安江和间接持有 21,848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48,7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向英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孙吉让,1967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系获学士学位。1989 年至 1998 年,在部队工作;1998年至 2004 年,任北京众邦慧智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现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TO/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方正集团北大众邦数字医疗有限公司 (现北大
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8 年,任 IBM 中国首席行业
专家;2018 年至 2020 年 6 月,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孙吉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21,536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吉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林志雄,男,1967 年 4 月出生,神经外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主任医师。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三博脑科医院神
经外科病区主任、副院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院长,公司副总经理。

    林志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344,580 股股份,
通过益博创拓间接持有 86,424 股股份,通过博仁众信间接持有 13,231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444,2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志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乔明浩,1982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22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获医院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并购交易师。2004 年
至 2007 年,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副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任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经理;2015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北京三博副院长、河南三博副院长。

    乔明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博达鑫成间接持有 64,609 股股份,
合计接持有公司 151,0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乔明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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