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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东星医疗: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星医疗”)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51,4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价格为 17.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7.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90,835.91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8、2024-035、2024-038)。

  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492,6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90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1.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7.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82,395.65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时间区间、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价格,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以截至2024 年1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后以截至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 1,492,651 股全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被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32,175,434    32.12%      33,668,085      33.61%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67,997,900    67.88%      66,505,249      66.39%

 股

 三、总股本            100,173,334    100.00%      100,173,33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届时将按照规定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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