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9 公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 6 人,代表股份 58,503,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 人, 代表股份 58,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5)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斌先生、许伟斌先生、黄国飞先生、谢志国先生、王瀛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江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许伟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许伟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国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黄国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谢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谢志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瀛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王瀛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弘先生、车海辚女士、李忠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马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马弘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车海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车海辚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忠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李忠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苑女士、张远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苑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张苑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远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500,0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张远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 江斌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2,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97%;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江斌先生为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关联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9,725,025 股)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925,074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4.02 许伟斌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2,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97%;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许伟斌先生为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关联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9,725,025 股)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925,074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4.03 黄国飞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02,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97%;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4 谢志国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53,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97%;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