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时拟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斌先生、许伟斌先生、黄国飞先生、谢志国先生、王瀛超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经审查,上述人员拥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弘先生、车海辚女士、李忠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车海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经核查,上述人员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过充分讨论
和研究,选举王晨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晨生先生将与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2 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苑女士、张远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3。上述人员拥有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过充分讨论
和研究,选举董宁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宁静女士将与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
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应子议案中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新一届董事当选后,董事具体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除董事之外的职务对应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发放,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不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津贴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年/人。
(四)发放方式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福利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福利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考核评定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上述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
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监事在相应子议案中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新一届监事当选后,监事具体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其薪酬根据其除监事之外的职务对应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发放,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不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
取监事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四)发放方式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基本薪酬福利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福利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考核评定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公司监事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上述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1-1:
江斌先生简历:江斌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缆所”),历任项目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所长、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电缆所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以上情形外,江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 1-2:
许伟斌先生简历:许伟斌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
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职称。1991 年 9 月至 1996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器厂,历任动力处经济科科长、团总支书记。1996 年
12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器厂铸锻公司,任分团委书记。1997 年
5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器厂,历任团委副书记兼铸锻公司分工
会副主席、团委书记、资产财务部部长。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上海
电气重工集团,任资产财务部部长。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就职于上海重
型机器厂有限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部长、物资采购部部长、总经
理助理、碾磨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