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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暨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暨更正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暨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现对《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第一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2.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更正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43.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2.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更正后全文:

    特别提示:

  近期有投资者在媒体和互动易平台上对公司业务应用领域十分关注,尤其是常温超导概念领域,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的检验检测
等专业技术服务,电线电缆涉及国计民生诸多方面的应用,高温超导电缆检测属于公司可提供的检测领域之一,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高温超导电缆检测涉及的高温超导电缆在-196度下运行,与常温超导概念无关。公司目前没有与常温超导概念相关的技术,未产生收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43.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2.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截至2023年8月7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滚动市盈率为35.08倍,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79.87倍,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股本总额为78,000,000股,流通股数为 25,349,901 股,2023年8月7日换手率55.02%,换手率较高。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以及换手率较高,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且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目前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筹备中,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预约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如期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的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电线电缆涉及国计民生诸多方面的应用,高温超导电缆检测属于公司可提供的检测领域之一,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高温超导电缆检测涉及的高温超导电缆在-196度下运行,与常温超导概念无关。公司目前没有与常温超导概念相关的技术,未产生收入。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情况的询证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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