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方案。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缆检测”)2022 年度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801,763.10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801,763.10 元人民币为基础,扣除提取的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780,176.31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 77,487,999.3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 利 润 为 147,509,586.12 元 ,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42,179,304.39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2,179,304.39元。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做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8,000,000 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占 2022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45.5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
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现金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