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87 深市 康力源


首页 公告 康力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康力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康力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7          证券简称:康力源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
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
会同意提名郭景报先生、衡万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郭景报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1964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5 年 8 月至 1995 年 3 月,历任徐州电扇总厂技术
员、副科长、科长;1995 年 4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徐州健身器材总厂技术科长;
1998 年 5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徐州军霞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江苏康力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年 11 月,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景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6 万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景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景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衡万里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1978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徐州军霞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人
资部副部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江苏康力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人
资部副部长;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江苏康力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衡万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衡万里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衡万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