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8 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16.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656.9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551.17 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30TPD高纯特气技改项目 2,200.00 1,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1100TPD 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 27,000.00 10,000.00
3 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 39,600.00 28,000.00
4 综合智能管理平台 6,000.00 2,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1,551.17
合计 104,800.00 62,551.17
二、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1、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收益分配
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行 使 投 资 决 策 权 并 签 署 相 关 文 件 , 具 体 事 项 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通过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