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85 深市 鸿日达


首页 公告 鸿日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鸿日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鸿日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17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王玉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206,67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22,238股后的股本204,747,762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9,041,541.87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1.43%。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11、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2)。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额度系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促使东台润田持续稳定发展。经对东台润田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