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 2023-039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及更正情况
1、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2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166,7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内容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7379860
传真电话:0512-57379860
七、备查文件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