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持有公司股 份10,8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的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2,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长江晨道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0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
一期工程1号厂房146号
权益变动时间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
股票简称 金禄电子 股票代码 30128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02.27 2.00%
合计 302.27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6.6667 7.19% 784.3967 5.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6.6667 7.19% 784.3967 5.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长江晨道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2,79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截至本函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长江晨道 大宗交易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 19.74元/股 302.27 2.00%
长江晨道自公司上市后的累计减持股数为 302.27 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2.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6.6667 7.19% 784.3967 5.19%
长江晨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6.6667 7.19% 784.3967 5.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