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9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力诺智慧园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红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共计55,58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7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名,代表股份共计11,9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名,代表股份共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共计55,58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1.32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44,9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44,9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44,9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44,9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2、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5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44,9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竣锽、底敏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