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 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通
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光昌、余劲国、陈云义;董事张建春、张建道、施士乐、施乐芬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云义先生、余劲国先生、王光昌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就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 2025 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58,835,15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08,977,721.18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1.54 元/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030,207,509.94 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6,780,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356,02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4,712,0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1,492,196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每位独立董事发放年度津贴 6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不再另行发放额外薪酬;其他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因涉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年薪两项,按照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董事张建春先生、戚程博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张建春先生、戚程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