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前述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产保值
增值,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调整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1、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36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上述资金额度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调整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