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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珠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97,501,1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0,292,970.1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l,017,208,189.9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投入金额  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精密电子连接器智能化技改项目  40,427.50  40,427.50            6,771.81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106.30  9,106.30            3,846.98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总计                          65,533.80  65,533.80          26,618.79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20.8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36,187.02万元。截
  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8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16,000万元已经
  按 规 定 使 用 完 毕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
  归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800 万元。

  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
划符合监管要求。

  六、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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