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97,501,1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0,292,970.1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l,017,208,189.9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精密电子连接器智能化技改 40,427.50 40,427.50
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106.30 9,106.30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5,533.80 65,533.8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l01,720.8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187.02 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
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珠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珠城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