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97,501,1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0,292,970.1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l,017,208,189.9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2023年1月6日使
金额 用情况(注)
精密电子连接器智能 40,427.50 40,427.50 6,219.73
化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106.30 9,106.30 2,731.17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总计 65,533.80 65,533.80 8,950.90
注:上述截止 2023 年 1 月 6 日使用金额均为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的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l01,720.8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187.02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超募资金余额较大,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大量超募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还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
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00 万元。
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珠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同意珠城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