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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4

金道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 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9,00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00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0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轶丹、郭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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