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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76%。

  2、本次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 21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0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74%。

  3、本次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0.1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36%。其中首次授予 24.15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10%;预留 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万股的 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5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8,320.00 万股的 0.20%,其中首次授予 12.5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1.59%;预
留 4.0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05%,占
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3.3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5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20.00 万股的 0.16%,其中首次授予 11.6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8.51%;预留1.9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02%,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57%。

  3、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26.98 元/股

  4、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和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包括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兄弟段正勇先生、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侯彦刚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新林先生的兄弟王新斌先生。除上述人员外,本激励计划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5、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因此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因此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4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6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    100%        80%          60%          0

        属比例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0.26 万股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0.39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 12.54 万股调整为 12.28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7 人
调整为 26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1.61 万股调整为11.2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5人调整为24人。
  (2)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