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及减持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
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合计持股6.36%的股东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0%。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深圳架桥及天津架桥合计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五。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权减持以后,股东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降至4.999951%。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架桥富凯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主体持股比例降至
4.999951%。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期限届满,减持期间共减
持1,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未超过计划减持比例。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
减 减 持 数 减持价 减 持 计 当 前 持 股
股东名称 持 量 ( 股 减 持 格区间 减 持 总 金 额 ( 划 完 成 数 量 ( 股 当 前 持 股
方 ) 比例 (元) 元) 情况 ) 比例
式
未超过
公司股
竞 份总数
价 931,000 0.86% 减持期间 19.98 的百分
交 18,604,010.17 之一,
深圳市架桥富 易 即
凯股权投资企 1,080,0
业(有限合伙 00股
)及其一致行 5,399,947 4.999951%
动人天津架桥 已达到
富凯股权投资 公司股
基金合伙企业 大 份总数
(有限合伙) 宗 540,000 0.50% 减持期间 18.51 的百分
交 9,995,400.00 之零点
易 五,即
540,000
股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 无限售流 4,455,000 4.125% 3,491,900 3.233241%
企业(有限合伙) 通股
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 无限售流 2,415,947 2.236988% 1,908,047 1.76671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股
合计 6,870,947 6.361988% 5,399,947 4.999951%
1、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披露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权益变动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