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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5

嘉曼服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连续 10 年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负责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负责公司 2023 年报审计的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人员信息: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

    业务信息: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 万元。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纺织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情况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3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                  开 始 为 本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执业 公 司 提 供
                            业时间      审计时间      时间      审 计 服 务
                                                                  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合伙  肖宝强  1999 年 10 月    2001 年    2019 年 12 月      /

 人)

 签字注册会计  王明    2003 年 1 月    2010 年    2019 年 12 月      /

 师

 项目质量控制  张丽丹  2015 年 7 月    2016 年    2021 年 12 月      /

 复核人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肖宝强

    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1999 年 10 月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从
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1 年开始从事证券期货审计工作,2019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王明

    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2003 年 1 月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2 月从
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9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证券期货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近三年参与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姓名:张丽丹

    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参与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9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较上一年费用基本持平。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为公司提供 10 年审计服务。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负责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11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时审计委员会组织并监督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公开招标、内部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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