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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6 深市 嘉曼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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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3

嘉曼服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8,60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0.6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7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9,458.56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46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运用募集

                                                                资金投资

  1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10,501.00            10,501.00

  2    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31,273.00            31,273.00

  3    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                        2,334.00              2,33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52,108.00            52,108.00

  截止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使用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资金,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合计 78,598.85 万元,其中 78,3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38.85 万元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8,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不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的,公司将及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与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保荐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8,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60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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