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910,4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8,626,874.7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580,565.24 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上
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6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7,862.69
减:发行费用 7,404.63
募集资金净额 60,458.06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1,254.75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0,881.07
本年度使用金额 10,373.68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686.25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39,889.56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9,660.01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229.55
注: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瑞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智能”)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至11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 额 备 注
号
1 上海瑞晨环保科 浦发银行上 98120078801400003907 249,210.94 募集资金专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杨浦支行
2 上海瑞晨环保科 浦发银行上 98120076801500000578 157,892,706.85 通知存款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杨浦支行
3 上海瑞晨环保科 兴业银行上 216300100100344403 1,315.88 募集资金专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长宁支行
4 上海瑞晨环保科 兴业银行上 216300100200261330 224,089,204.59 通知存款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长宁支行
5 上海瑞晨环保科 招商银行上 121939230010118 14,618,196.67 募集资金专户-通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嘉定支行 知存款
上海瑞晨环保科 招商银行无
6 技股份有限公司 锡分行新区 121939230010502 0.52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
支行
7 湖州瑞晨智能制 兴业银行湖 352010100188885858 2,044,939.88 募集资金专户
造有限公司 州分行
合 计 398,895,575.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12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 先支付 不含 税发行 费用 的 自 筹 资 金
5,062,293.45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072号”鉴证报告。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580,565.2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55,610,420.30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39,889.56 万元(含存款利息),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229.55 万元,通知存款 39,660.01 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4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