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5 人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9.1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0.50%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6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四)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4 日
(二)授予对象: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三)授予数量:29.19 万股
(四)授予价格:15.6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登记人数:35 人,具体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 获授数量占授 获授数量占本激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公告日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19 66.92% 0.50%
(35 人)
合计 29.19 66.92% 0.50%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八)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考核 相比于 2023 年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8.00% 6.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18.50% 14.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33.00% 25.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Am X=100%
相比于 2023 年增长率 An≤A<Am X=80%
(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激励计划,届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