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62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9.19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3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60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5.60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5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1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以2024年11月4日为授予日,以15.6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29.1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5.6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14.43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3.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51.57万股的0.75%,未设置预留权益。
其中,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29.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51.57万股的0.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66.92%。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14.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51.57万股的0.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3.08%。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60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15.60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4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具体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 获授数量占 获授数量占本激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授予限制性 励计划公告日股
量(万 股票总数的 本总额的比例
股)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29.19 66.92% 0.50%
干(35人)
合计 29.19 66.92% 0.50%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 获授数量占 获授数量占本激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授予限制性 励计划公告日股
量(万 股票总数的 本总额的比例
股)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14.43 33.08% 0.25%
干(41人)
合计 14.43 33.08% 0.25%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售安排 解除限 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
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
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