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
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
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育岐
吴育岐,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
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及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欣
赵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差错更正鉴证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 年 10 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确定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与管理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