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0.1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