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审议金额为初步测算的投入金额,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结合实际市场行情、当地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7,772.64万元超募资金建设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 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7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32号)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2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2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830.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97.98万元。2022年3月31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747号)。
2022年4月,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 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铭利达”)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预计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
1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 48,123.36 48,123.36 江苏铭利达
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广东铭利达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88.06 9,988.06 江苏铭利达
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公司
合计 78,111.42 78,111.42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97.98万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26,086.56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7,500.00万元的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7500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18,586.56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2、项目实施主体: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
4、建设规模: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铝挤压结构件年产能280万套
5、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重庆市铜梁区进行生产基地二期建设,主要从事 铝挤压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供公司内部使用,小部分进行外销,终端 客户有国内外知名新能源汽车和光伏企业。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7、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7,772.64万元,其中 16,820.64万元用于建设投资,952.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投资具体包 括场地费用8,271.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7,382.00万元,软件购置费用1,000.00 万元,项目预备费167.6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部分超募资金,其中17,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2.6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 次增资后,重庆铭利达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7,000万元。具体金额及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 比例
1 建设投资 16,820.64 94.64%
1.1 场地费用 8,271.00 46.54%
1.2 设备购置费用 7,382.00 41.54%
1.3 软件购置费用 1,000.00 5.63%
1.4 基本预备费用 167.64 0.94%
2 铺底流动资金 952.00 5.36%
合计 17,772.64 100.00%
(二)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利达”)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陶诚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重庆铭利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查,重庆铭利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高铝挤压结构件产能,增强生产稳定性
铝挤压为公司铝型材结构件产品的前端工序,其产能直接影响整个生产流程的进展和产品交付周期,在生产精密结构件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公司铝挤压件自产比例相对较低,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扩大铝挤压结构件产能能够更好地保障铝挤压件的供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2、提高铝挤压结构件自产比例,降低生产成本
铝挤压是公司型材结构件产品生产过程中重要工序,其生产过程相对简单,且可以自动化完成,因此相对于传统加工方式来说,生产效率更高。在扩大铝挤压结构件产能后,公司可以更加快速地满足市场需求,避免生产资源出现闲置和浪费的情况,提高产品生产的速度和效率。另一方面,提高铝挤压结构件自产比例可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铝挤压结构件的生产工艺要求严格,需要严格的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和压力等因素。提高公司铝挤压自产比例能够保障生产过程条件的控制,进而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3、完善全国化布局,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
公司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十余年,逐步发展成为专业从事各类精密结构件及模具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商,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全国化布局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