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2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97.98万元。2022年3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74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4月,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铭利达 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清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6月30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57575622262 1,066,562,200.00 322,402,453.37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 1790194825 - 84,007,401.91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清溪 44050177950800002502 - 136,923,789.52
支行
合计 1,066,562,200.00 543,333,644.8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24,582,387.4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
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 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 48,123.36 1,313.10 -46,810.26 募投项目仍处于
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投资建设阶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88.06 88.47 -9,899.59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小计 78,111.42 21,401.57 -56,709.85
超募资金投向:
未确定用途资金 18,586.56 -18,586.56 尚未明确用途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
小计 26,086.56 7,500.00 -18,586.56
合 计 104,197.98 28,901.57 -75,296.41
注:差异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311.76万元和尚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用297.24万 元,并扣除发行费用税费572.00万元、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0.05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
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2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8,336.0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2)第 8474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资金尚未置换出。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实
现效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 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优化公司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 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经营,因此该项目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实
现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均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
份的情况。
八、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1,000.00万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18,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3,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75,333.36 万
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用等),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6.07%,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54,333.36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 21,000.00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投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中,以及超募资金中未确定用途资金尚未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募投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197.9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8,901.5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8,90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