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400,01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2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78,891.84元,母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7,465,749.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从公司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4,746,574.9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3,121,626.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63,309.45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1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一)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