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规定,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 月 28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52,800,000.00
减:发行费用 284,307,454.70
募集资金净额 2,768,492,545.30
减: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98,530,763.62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63,100,900.00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的金额 767,096,100.00
其中: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的金额 21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1,570,000,000.00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80,887,942.79
其中: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6,348,077.76
加:一般户转入 51,000.00
其中:本期一般户转入 -
减:转回一般户 51,000.00
其中:本期转回一般户 51,000.00
减: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1,021.95
其中: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423.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3,752,602.52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1,883,201,941.99 元(账户余
额含现金管理投资本金 1,57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会同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 年 9 月,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
公司、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存款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5000109277884 15,820,104.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1150065 7,577,185.8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414383025305 33,392,402.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 129230100100351385 11,273,333.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35150198160100002796 18,883,712.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7510180801619979 3,423,763.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35150198160100002829 10,419,678.5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1208661 20,699,117.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92902283210558 135,289,656.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405283164860 56,422,987.9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40303001040081459 500,587.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文行 129230100100184662 50,072.63
合计 313,752,602.52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565,004.1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81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