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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9

华新环保: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1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 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总股本302,973,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02,973,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5 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5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做相应调整,即由13.28元/股调整至13.0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

  咨询联系人:刘时权、李仝

  咨询电话:010-80829990
八、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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